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保证我校科研经费的有效合理使用,依据国家、省关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但不包括学校教职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和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其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校级科研经费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其中:
1.纵向科研经费。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所设立的各类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包括科技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各省、地市、厅(局)科技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以及上述来源科研项目中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至我校的科研项目经费。校级科研经费,指校级立项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校级科技平台建设经费、学校对校外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的配套资助经费等,校级科研经费按照纵向科研经费管理。
2.横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受委托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技术研发和提供科技服务,以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咨询、服务等科技服务项目合同或协议方式所取得的经费。包括:由各级党政机关管理部门、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委托的各类科技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学校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自筹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科技及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等。
3.其他科技专项经费。指上级单位下达的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专项中用于科学研究支出的经费,以及其他未归入本条1、2、3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如项目下达方无明确管理规定或特殊约定的,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参照纵向科研经费管理。
(三)学校教职工所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立项管理,划拨至学校基本存款账户,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二级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四)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对科研项目报销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五)为鼓励学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学校暂时不计提管理费。
二、科研经费的预算
(六)学校科研经费实施预算制。具体如下:
1.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及调整。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方的经费管理的要求,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预算包括项目下达方资助资金和学校配套资助经费。其中,项目的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组编制;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组会同科技处按照项目下达方要求编制。纵向科研项目预算,在使用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1),审批后生效。
2.横向科研经费预算及调整。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组与委托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安排预算,若需要调整需经费下达单位同意。
3.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对于经批准生效的预算调整,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和财务信息系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同步更新相关数据。
三、科研经费开立与入账管理
(七)科研项目经费开立程序。详见科研经费入账流程图(附件2)。具体如下:
1.科研经费到账查询。通过学校数字财务系统查询。
2.单项科研项目开立。科研经费到账后,项目组依据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填写《科研项目经费登记表》(附件3)、《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附件4或5),办理开立入账手续。
3.批量科研项目开立。由学校负责批量办理的科研项目,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将批量立项文件、进账通知单提交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项目负责人。
(八)科研项目经费的入账管理。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经费财务专项账户。用于项目负责人和委托经办人办理项目经费报销业务。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学校数字财务系统掌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也可通过书面授权委托1名项目组成员或科研秘书(助理)作为经办人管理账户。
2.科研项目经费信息管理。科研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录入、科技处负责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及维护,作为各部门和教职工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工作业绩考核依据;科研经费预算数据及报账信息由计划财务处录入及更新,作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考评和监审等工作的依据。
3.科研经费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编号、名称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
(九)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具体如下:
1.直接费用。
(1)设备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回收处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或依托单位内部监测机构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非独立核算的内部监测机构应按规定明确检测费用标准。
(4)燃料动力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以及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等。其中纵向项目本科目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可统筹使用。
科研出差要求“先审批后出差,一事一批”,出差前应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出差审批表》,并办理审批手续。科研出差需遵循“安全、便捷、经济”原则,凭票据实报销。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承担单位编制外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用。
(8)专家咨询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9)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以及不可预见支出,在申请预算时应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1)科技研究类项目。
1)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20%;
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15%;
3)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13%。
(2)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科研咨询、科技服务、软科学研究、智库等智力密集型项目。
1)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
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
3)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
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技服务,纵向项目暂时不提取管理费,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课题组绩效支出。绩效支出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绩效支出原则上只能发放给课题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制定绩效费发放方案并报科技处备案,原则上项目下达时提取绩效40%,验收后提取60%。
(十)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开支范围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其中:
1.横向科技项目的劳务费支出。按照委托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条款执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其人力资源成本费不高于项目到账经费的60%。项目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用统筹安排、提取和分配,并依法纳税,其中提取必须写清工作酬金及工作内容,工作酬金= 工作小时数X每小时发放标准。校外人员发放最高标准: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行业专家)500元/小时、正高教授(公司领导)300元/小时、副教授(公司中层)200元/小时、讲师及以下140元/小时。校内科研人员按校外人员最高标准折半执行。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研究工作的相关性负责,具体工作材料项目组留存备查。
2.横向科研项目的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出差要求“先审批后出差,一事一批”,出差前应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出差审批表》,并办理审批手续。横向科研出差需遵循“安全、便捷、经济”原则,选择公共交通或自驾车出行。公共交通出差参照学校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横向项目自驾车根据出差审批的目的地,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为准,按最高每公里1.5元标准报销油费和路桥费。由于自驾车或者租车所引起的安全、交通违章等问题,由相关人员个人或车辆出租者自行承担。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可选差旅费定额包干,包干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业务招待费、误餐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误餐费等支出。报支餐费需要填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接待费审批表》,须注明用餐人员名单,用餐标准最高限额 100 元/人。
3.外协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由于学校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须由外单位协作研究所发生的协作费用。外协转拨包括联合申请转拨和协作转拨,转拨经费的审批依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规定执行。项目经费的外拨合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到账经费的50%。外协费用应在该项目科研绩效中扣除。
4.横向科技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以下支出:
(1)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2)装饰品、家庭生活用品、美容化妆品等;
(3)休闲娱乐和旅游运动等场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科研工作没有直接相关性的支出;
(5)不符合上级、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支出。
(十一)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结算与内部管理。
1.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程序。
详见科研经费报销流程图(附件6),具体如下:单笔报销金额<1万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销,其中报销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1万元≤单笔报销金额<5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加签;5万元≤单笔报销金额<10万元的,科技处加签;单笔报销金额≥10万元的,学院科技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依次加签。
2.项目组可自行设立科研秘书或聘请科研助理为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验收决算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费用可由项目经费承担。
(十二)科研仪器设备及服务的采购、报增和处置。具体如下:
1.项目组填写《科研设备采购审批表》(附件7),按照《科研项目经费采购、报增流程》(附件8)执行。
2.项目组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及服务项目单笔采购金额≥1万元的;或有保证、抵押金或定金等担保的;或有封样要求的;或较长实际定点采购、服务、维修(护)等业务的;或其他认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均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签订,加盖学校“经济合同专用章”,在资产管理处备案。
3. 利用纵向科研经费的采购。在项目合同(任务书)预算范围内,参照《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采购范畴和方式执行。其中: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申请。单笔采购金额<1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交至资产管理处办理采购;1万元≤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批;5万元≤单笔采购金额<10万元的,科技处审批;10万元≤单笔采购金额<20万元的,加学院科技主管领导审批;单笔采购金额≥20万元的,单位法人审批。
(2)属于学校分散采购范畴的采购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按本条第(1)款权限审批。申请批准后由项目组自行采购。
(3)对于单价≥0.1万元的仪器设备,需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后方可报销,具体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对于单价≤0.1万元,需办理低值资产报增手续,具体按《学院低值资产、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4)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技处、资产处以及主管科技院领导审批,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按规定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4.利用横向科研经费的采购,依据合同(协议)约定执行。其中:
(1)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的采购申请,项目负责人办理审批后,项目组自行采购。
(2)对于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的采购申请,须采取院内集中采购方式, 5万元≤单笔采购金额<10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科技处审批;单笔采购金额≥10万元的,由科技主管领导审批;单笔采购金额≥100万元的,由单位法人审批。
(3)需要由项目组采购并外拨至委托单位使用的科研仪器设备,应在委托合同(协议)中事先约定。采购完成后由项目组填报《外拨科研仪器设备接收单》(附件9),并经项目委托方确认后报销。
(4)对于单价≥0.1万元的仪器设备,需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后方可报销,具体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对于单价≤0.1万元,需办理低值资产报增手续的仪器设备,具体按《学院低值资产、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5) 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技处、资产处、以及主管科技院领导审批,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按规定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十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1.校外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余资金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结余经费验收后应在1年内使用完毕,1年后未使用完的,由学校办理清账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相关支出。
2. 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结题手续后,结余经费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合同未明确约定结余经费使用的,结余经费可全部奖励项目组成员,或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人员费)发放。横向项目给予科技人员的报酬和奖励支出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提取绩效奖励申请表》(附件10),经审批后,到财务处按照规定办理。1年后未使用完的,由学校办理清账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相关支出。
3.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及学校科研配套经费,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后1年内完成使用。1年后未使用完的,由学校办理清账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相关支出。
五、科研经费的转拨
(十四)科研项目经费对外转拨程序。详见《科研项目经费转拨流程》(附件11)。
1.科研经费对外转拨应当以预算和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为依据,按照预算及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转拨经费支出票据根据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2.横向科研经费的对外转拨合作经费不得超过到校到账经费的50%。
3.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协作)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并对项目子课题或项目合作单位支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六、科研经费收入票据与涉税
(十五)科研经费收入票据。科研经费到账后由计划财务处出具到款凭证或票据。其中:
1.对于横向科研经费来款,计划财务处出具发票。
2.预借票据。对于来款单位需要学校率先提交票据再拨付科研经费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票据借用手续。
(十六)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各类税费由项目组自行承担。
七、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
(十七)科技、计划财务、采购与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能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
八、附则
(十八)本细则与国家、省厅等上级文件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本细则相冲突的,按本细则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十九)本细则由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解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入账流程
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登记表
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
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
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报销流程图
7.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采购审批表
8.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采购、报增流程
9.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外拨科研仪器设备接收单
1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提取绩效奖励申请表
1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转拨流程
1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出差审批表
1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接待费审批表
附件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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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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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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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 项目经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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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单位 |
| 项目性质 | □纵向 □横向 |
调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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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项及金额 |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二级单位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科技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计划财务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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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经费入账流程
说明:
1.“项目开立登记表”请到OA科技处公用文档栏目下载;
2.项目开立时,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科研项目开立登记表》、《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同时附项目合同书。科技处需要原件,财务需要复印件。
附件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项目经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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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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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 归属部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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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 | 结项时间 | | 项目下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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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纵向课题( )横向课题( )其他( ) |
合同(任务书)金额(万元) | | 预计资金到账情况 | 第一次 | 万元 | 年 月 |
第二次 | 万元 | 年 月 |
第三次 | 万元 | 年 月 |
第四次 | 万元 | 年 月 |
项目组意见 | |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科技处意见 | 同意办理入账手续。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财务处意见 | 项目财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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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适用于科研项目、科技专项活动经费登记。 2.本表只需填写一次。项目如有多次经费到账情况,请在预算资金到账情况中列明。 3.本表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存档。 4.项目经费登记时,请项目负责人同时带上横向或纵向项目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双方现场确认材料无误后方可完成项目材料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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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纵向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
科研诚信 承诺书 | 申请人承诺 1.本人对项目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人将严格按照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完成项目研究; 3.本人将对项目有关票据的真实性负责; 4.本人将严格遵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学校科研管理规定。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纵向项目 提交材料 | 项目立项通知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开立登记表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申报书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合同或任务书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
项目结题报告、证书(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科技成果登记表(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科技档案审查表(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其他: |
说明:1.因项目归档需要,提交项目材料须为原件; 2.本表一式两份,由科技处与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以备项目相关材料的汇总归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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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横向科研项目资料登记表 |
科研诚信 承诺书 | 申请人承诺 1.本人对项目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人将严格按照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完成项目研究; 3.本人将对项目有关票据的真实性负责; 4.本人将严格遵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学校科研管理规定。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横向项目 提交材料 | 项目开立登记表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合同或任务书 (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
项目结题报告、证书(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项目科技档案审查表( ) 提交人签名: 提交日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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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因项目归档需要,提交项目材料须为原件; 2.本表一式两份,由科技处与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以备项目相关材料的汇总归档使用。 |
附件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经费报销流程图
说明: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附件7: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事项申请审批表(教科研项目)
20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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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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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说明 | □ 1、采购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出版服务(选择采购类型) □ 2、劳务费:拟聘请X人开展 劳务 □ 3、专家咨询费:拟聘请专家X人开展项目(开题、验收、鉴定) |
采购类型 | 政府集中采购□ 学院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
序号 | 名称 | 参考型号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保管人 | 存放部门 | 存放 地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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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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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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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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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 经费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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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意见 | 项目组确认:拟申请实施的事项与该项目任务相关、与项目预算相符合。 签名: 20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科技处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科技主管领导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单位法人意见 | 签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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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单笔事项金额<1万元项目组负责人审批;1万元≤单笔事项金额<5万元加部门审批;5万元≤单笔事项金额<10万元加科技处审批;10万元≤单笔事项金额<100万元加科技主管领导审批;单笔事项金额≥100万元加单位法人审批。